翰墨文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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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节(第2页)

“先皇今年才四十有五,又颇通武艺,三五年内,身子骨不会有任何问题!”宁采臣怕他仓促就做出决定,赶紧压低了声音,快速补充,“而你好不容易才在虎翼军中立住足,又好不容易收拢了一批嫡系弟兄,眼前这功夫,其实不宜……”

“二叔,我必须去!”宁子明缓缓站了起来,身体忽然变得非常魁梧,“必须知道我自己是谁。该是我承担的,我必须去承担。而原本不该是我的东西,我,我……”

咬了咬牙,他以前所未有的坚定语气补充,“我即便拿到了,恐怕这辈子也难让自己心安!”

第九章血与水(二)

如果宁子明年龄再长大十岁,他一定不会如此冲动地就做出决定。如果宁子明已经年过而立,他恐怕会反复权衡利弊,并且迅速给自己找到充足的理由避免塞外之行。

去见石重贵,无论确定了他的前朝皇子身份,还是取得了相反的结果,对他来说,都没有任何好处。而像目前这种不能确定也无法否认的状态,对他来说,反倒是最佳选择。

一个已经失了国的皇帝,不能给他带来任何助益,只会拖累他的前程。而即便证实了他自己彻底与前朝皇子石延宝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,他也不可能再回到从前,再做回当初那个无忧无虑,白白胖胖的小山贼。

他已经走上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,他所做的任何选择都不再只涉及到自己一个人。只是,只是他此时太年青,根本没有意识到而已!

“二叔,我给韩重赟留一封信,你帮我带给他!告诉他,此番我并非有意毁诺,只要没死在塞外,事了之后,我就肯定会再回来向常节度负荆请罪!”仿佛在跟宁采臣解释,又仿佛是在自言自语,眼睛盯着窗口处四方形的天空,宁子明继续低声补充。

“这……”宁采臣本能地想劝阻,可话到了嘴边,却又变成了另外一句,“这样也好。我尽量押送着辎重慢点赶路。等韩重赟见到了你的信之时,再想追赶已经来不及!”

“叫他念在兄弟一场的份上不要追。”宁子明咬了咬牙,轻轻摇头,“我肯定会回来,只要没死在塞外。我现在的样子,落到其他节度使手里,下场未必如留在武胜军好!”

“嗯!”宁采臣用力点头,然后用极低的声音提议,“你,你其实可以……”

话说到一半儿,他又将其咽回了肚子里边。然后低声叹了口气,开始帮助自己的义子收拾行装。

“不必弄得太麻烦。有三到四天的干粮,几吊铜钱就足够了。我的行装越简单,越不会引人注目!”宁子明与他之间,早就形成了一种默契。快步跟过来,一道开始忙活。

“嗯!”宁采臣又点了下头,打开自己的随身行囊,从里边掏出两枚婴儿拳头大小的金锭,丢进专门给宁子明准备的包裹里头。

他不认为宁子明现在去塞外是个正确选择。然而,他却没有理由出言劝阻。在他读过的书中,孝乃天伦大道,信乃立身之本。如果一个人看到自己的亲生父亲落难都不肯施以援手,这厮就根本不配活在世上,更甭指望他对周围的亲朋有半点回报。如果一个人动辄把曾经许下的承诺当作身后风,这厮同样是衣冠禽兽,不值得自己为他图谋。

所以,宁二当家现在所能做的,便是尽量让义子的行囊丰厚一些。尽量让义子走得更安心,更无牵无挂。

“二叔,您这是干什么?”宁子明眼尖,敏锐地发现了黄金的光泽,伸出手,准备把自家义父的养老钱从包裹里拿出来。

“穷家富路!”这次,宁采臣却没有再由着他的性子施为。而是迅速抬起胳膊,将他的手臂隔开,“你听我的,契丹人刚刚立国,政令暂时无法统一。耶律阮这个皇帝,有时候未必能管得了地方土酋。你多带些金银,一则自己路上手头会宽裕些,二来,倘若遇到麻烦,也能拿金子买路。只要碰到的不是皮室军,没人会对你太认真!”

“嗯!”宁子明低低的答应了一声,被隔在半空中的手臂,再也使不出星点儿力气。

对方的心意他明白,对方舍不得他离开,更舍不得他去冒险。对方虽然没有明说,但自打他确定姓氏为宁时,就已经把他当成了亲生骨肉。而他,如果真的有选择的话,也愿意做一个山大王的孩子,而不是前朝二皇子!

父子两个谁都不再说话,默契地相互配合着,以最快速度将行装收治完整。片刻之后,宁采臣传下令去,宣布自己身体不适,今天辎重营就于原地休息,明天一早再继续赶路。宁子明则换了身信差的行头,骑了一匹战马,用另外一匹战马驮着包裹,悄悄从后门离开了临时军营。

泽潞两地的土匪已经被剿得差不多了,一些曾经为祸地方的豪强,也不得不暂时收敛,以免引火烧身。所以短时间内即便是一个人赶路,宁子明也不太可能遭遇什么麻烦。更何况经历了小半年的战场磨砺,他身上已经隐隐透出一股子杀气。寻常地痞无赖见到后,躲还躲不及,又怎么可能上前自讨苦吃?

丘陵地带的道路都是牧羊人和行商用脚踩出来的,即便是不挑道路的漠北马,也很难跑得太快。而出了山区后虽然有官道,却也年久失修,到处都是被雨水或者山风制造出来的陷阱。马蹄稍不留神踩进去,就会被别得筋断骨折。

宁子明先是用小跑的方式,坚持了半个时辰。然后找了条山溪,给两匹坐骑喂水,喂随身携带的黑豆,补充体力。当两匹坐骑吃完黑豆,开始自行在河边湿润出寻找刚刚冒出芽来的青草解馋时,他也停下来吃了些干粮。然后将信使的行头收好,将自己重新打扮成走亲戚的富户子弟模样,继续策马赶路。

又跨过了两条不太宽的河沟之后,他来到了一处废弃多年的堡寨。堡寨的墙修得很高,却没有马脸、箭楼、护墙沟等关键设施。所以这样的堡寨,注定无法于临近太行山的位置存在太久。土匪们很容易就能将云梯搭在寨墙上,然后用羽箭阻断云梯附近的庄丁,掩护死士翻墙而入……

“嗷——呜!”正当宁子明检视堡寨的防守缺陷的时候,一小群觅食的野狼,嚎叫着从寨墙豁口处窜了出来,在战马的侧后方摆开攻击阵形。

两匹战马被吓得魂飞魄散,拼命迈开四蹄,试图摆脱狼群的攻击。宁子明则迅速从马鞍桥下抽出两把短斧子,抄在手里,同时侧过头,用眼角的余光判断头狼的位置。他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毫无还手之力的小胖子,巨大的生存压力,充足的营养和多到令人厌烦的实战机会,让他迅速成长为一名出色的武夫。

“嗷——!”头狼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,身体迅速腾空,朝着驮包裹和补给的战马露出白亮亮的獠牙。它的捕猎经验很丰富,战术也很准确。只要干掉了眼前这匹驮马,就能掐断另外一匹马上那个人类的干粮供应。然后即便不发起强攻,靠着反复纠缠,也能将猎物们活活饿死。

只可惜,它低估了对手的战斗力。

就在他即将合拢嘴巴的刹那,两道寒光凌空而至。“噗!”“噗!”一道正中脑门儿,另外一道则贴着肚皮飞了过去,在半空中切出条血淋淋的轨迹。

“呜!”头狼嘴里发出最后的悲鸣,被第一道寒光砸落在地上。小腹处,血浆伴着肠子肚子,喷涌而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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